北京条约的含义

北京条约

拼音:běi jīng tiáo yuē 注音:ㄅㄟˇ ㄐㄧㄥ ㄊㄧㄠˊ ㄩㄝ

北京条约的基本解释


英、法、俄强迫清政府订立的关于结束第二次***战争的不平等条约。1860年10月在北京签订。主要内容为:增开天津为通商口岸;割九龙司地方一区给英国;给英、法两国的赔款各增至八百万两。11月,沙俄也强迫清政府订立《北京条约》。规定:开放喀什噶尔(今喀什市)为商埠;割取乌苏里江以东约40万平方千米的中国***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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